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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二手房时"满五年唯一"的识别

时间:2014-06-13 09:51 来源: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:东台房产网

近日东台市民孙女士投诉称,2013年9月14日,她通过某产中介购一套二手的过程中,中介和卖家均口头承诺该套二手房“满五年唯一”,但是孙女士并没有在购房合同中与卖方明确这一点。事实上,由于该套二手房并不符合“满五年唯一”的标准,孙女士为此不得不多付了9万元的费。而中介事后则推诿责任,认为孙女士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该房并不符合“满五年唯一”的条件,中介只不过是配合买卖双方做一出戏给务部门看。

中介暗示“满五年唯一”
  当孙女士相中了位于这套房子时,上家姚女士报出345万元房子总价。孙女士曾提出“连带税费一起一共是多少”的问题。
孙女士回忆,这时某中介有关工作人员林先生并没有告诉她这套房子不符合“满五年唯一”的标准,而是非常隐蔽地误导了孙女士,“他当时说的是如果按‘满五年唯一’计算,税费为18万多元。所以我一直认为该房屋是‘满五年唯一’的。”
  “最后算清了税费是大约18万元,中介费3.5万元。”孙女士说,这是将房子成交价“做低”至240万元(另105万元,以室内装修等相抵),这是按“满五年唯一”标准计算出来的结果,由于觉得这样计算出来的总价还可以接受,就与某房产中介和上家姚女士签订了购房协议。孙女士记得,购房前,姚女士也说过该套房子“满五年唯一”,今年2月前往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审税等相关事宜时,上家姚女士对窗口工作人员也承诺说这是她在东台的唯一房产

比预期多缴9万税费
  孙女士告诉记者,虽然这套房子成交价被“做低”至240万元,但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当天对该套房子的成交价定为279万元。3月21日,她前往缴税时,考虑到政府部门官方定价比房子“做低”后的价格高了39万元,她特意多准备了5万元税款——一共23万元用于缴税。
然而,即使这样,她所备税款还是少了——税单提示的税费为27万多元。由于比最初算出来的18万元多了9万多元,孙女士“大吃一惊”,“顿时有了种上当受骗的感觉,当时就暂停缴税”。当孙女士要求中介拿出善后解决方案时,却被对方告知“缴税期限只有3天,过期交滞纳金或者重审税”。
“中介开始推诿责任,最后还污蔑说我是在知道房产不符合‘满五年唯一’的情况下签的合同。”孙女士说,直到此时她才知道,原来中介口头承诺的“满五年唯一”是假的。然而从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来看,这笔房屋买卖变成了上家配合她承诺“满五年唯一”来减免税款,“言下之意,中介不过是串通大家演一场戏给税务部门看看的。”

没细看协议内容后悔莫及
  5月8日,记者前往上某房产中介现场采访时,相关工作人员林先生就在店内,但拒绝采访。记者进一步致电某房产中介总部有关负责人王先生,对方没有接电话。
  在查看孙女士所签房产交易协议时,一则《补偿协议》引起了记者的注意,该协议第4条款中写道:“甲方(上家)同意配合乙方(孙女士)承诺该房产为其家庭名下位于东台唯一一处房产”。
  “就是这个第4条,让上家原来口头的承诺,变味成了配合我们下家的承诺——好像是我要求上家这么承诺一样,但是用得着要上家这么配合我‘演戏’给税务部门看吗?”回头看着这一条,顾女后悔当初在《补偿协议》上签字时,不该没有细看,“如果当初看出来了,我肯定不会在《补偿协议》上签字;如果当初看出来了,就知道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上家房子不是‘满五年唯一’。”

律师点评
  即便“做”低税款也有偷税嫌疑
  记者咨询律师事务所赵星海等多位律师时,他们均认为,上家配合下家承诺其房产为“满五年唯一”的条款,一般情况下,实质内容其实就是上家房产不具备“满五年唯一”条件。
  多位律师认为,在当今二手房交易市场中,类似上家配合下家承诺“满五年唯一”的情形,已非个例。由于“满五年唯一”房子在二手房交易时比不是“满五年唯一”房子的税费要低,交易协议签订前,上家和中介会口头说“满五年唯一”,或是以“满五年唯一”方式计算税费,暗示房子“满五年唯一”,而为了降低上家和中介自身责任,为了促成交易继续进行,在前期“铺垫”后,又会在书面约定中,以上家配合下家承诺“满五年唯一”情况出现,一旦下家在协议上签字,就会后悔莫及。
  多位律师指出,由于各区、各个时间段内,有关方面对“满五年唯一”审核力度不一样,有的房子,即使不是“满五年唯一”情况,也可能不会被发现,仍按“满五年唯一”计算税费。如此,一些人就抱着侥幸心理,在“满五年唯一”上“做文章”降低税费。
多位律师指出,二手房交易中,“满五年唯一”规定与税费密切相关,在其未正式公开“松绑”情况下,抱着侥幸心理向税务部门作虚假承诺,不论是哪一方,都有偷税漏税之嫌。甚至有律师指出,如此约定“居心不良”,与法相悖,应该无效。
律师们提醒,由于如此操作风险较大,隐蔽性较强,购房者务必注意。
 

(责任编辑:东台房团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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