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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管部提示市民防假:谨防用作废产权证作抵押

时间:2010-05-16 07:39 来源:东台房产信息网 作者:

南京日报讯  日前,南京市房管部门的统计显示,今年7月份我市共查处涉假登记案件13起。其中,假产权证案件11起,为当事人持产权证来房管部门咨询查验,被认定为假证并被没收;假身份证案件1起;假当事�税讣�1起。

近日,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抵押登记部门工作人员,在审核产权人潘某的房产抵押贷款案宗时发现,当事人提供的产权证已被挂失,且产权人潘某已于2003年补领了新产权证。产权人潘某说,2003年他所持有的产权证一时无法找到,就挂失了该证并补领了新产权证,可后来那本挂失的产权证又找到了。这次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,没在意就拿了那本挂失的产权证。

此外,7月份我市还发生了两起类似案件。一起是当事人殷某持已挂失的产权证办理夫妻房产更名登记手续,在配图时被工作人员发现。经查,产权人冯某于2007年3月办理了挂失手续,但后来没有领新证,也没办理撤销挂失手续。另一起是产权人李某持已挂失的产权证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手续,在配图时被发现,产权人李某已于2005年挂失了该证并领取了新的产权证,而新证上也有抵押信息记录。

房管部门人士表示,这三起案例的性质都是一样的,即产权人用已经挂失的作废产权证进行民商借贷或二手房交易。就此,该人士提醒市民,当有人意图用产权证与自己进行某种交易时,千万不要以为把产权证押在手中就保险了,因为作抵押的产权证可能已被挂失;产权人也可能随时将用于抵押的那本产权证挂失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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